为深入贯彻全省旅游发展大会精神,落实《关于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旅游强省的若干措施》工作任务,结合持续推动《智慧旅游创新发展行动计划》落地见效,加快推进我省智慧旅游创新发展,充分发挥优质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,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省智慧旅游优质项目推选工作。有关事项如下:
一、征集范围
围绕云计算、大数据、元宇宙、区块链、虚拟/增强/拓展/混合现实(VR/AR/XR/MR)、4D/5D、全息投影、基于位置服务(LBS)、数字孪生、5G、物联网、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,在旅游景区、旅游度假区、旅游休闲街区、农文旅融合发展试点地区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镇、文博场馆等文旅场所开展创新应用,符合以下任一方面的项目:
(一)智慧旅游基础设施提升。如观光游览、演艺、智慧文旅设备改造升级,旅游服务中心体系基础设施智慧化改造等。
(二)智慧旅游服务效能提升。如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迭代升级、文旅智能体应用、旅游目的地智能导览及适老化服务等。
(三)智慧旅游治理水平提升。如旅游目的地客流动态监测预警、游客投诉智能处置、突发事件预警与应急处置等。
(四)智慧旅游营销效能提升。如5G互动直播、5G+AR直播、AIGC营销内容创作、跨界热点营销等。
(五)智慧旅游产品业态培育。如数字藏品、数字展厅、沉浸式体验新空间、沉浸式旅游演艺、低空旅游等。
(六)文旅数据资源利用提升。如文旅数据资源体系建设、数据流通交易、公共数据开放共享、大数据辅助决策等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申报主体包括广东省地级市、县级文化旅游主管部门,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,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。
(二)申报项目应在广东省范围内实施,项目建成时间应在2023年1月1日后,通过验收正常使用或已上线试运行。
(三)申报项目应具备显著的社会经济价值与示范推广性,已产生较好社会和经济效益。
(四)申报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完整、无法律纠纷;所有申报材料内容(含文字、图片、视频)无版权纠纷、不涉及个人隐私,一经提交即视为授权进行宣传展示、媒体发布。
(五)对于获评2024年度广东省智慧旅游培育项目的,如在技术应用或项目成效方面有全新进展或显著突破,鼓励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智慧旅游优质项目。
三、申报程序
项目单位自主申报,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专家评审,经材料评审、实地调研、结果公示等程序后公布“2025年度广东省智慧旅游优质项目名单”。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对入选的优质项目在宣传推广、人才培养、交流合作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。
四、相关说明
(一)申报材料
申报材料包括:
1. 智慧旅游优质项目申报表;
2. 单位资质证明材料: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、相关荣誉证书或专利证书等复印件;
3. 项目建设相关资料:项目建设方案、项目合同,已完成验收结项的还应提供项目验收报告;
4. 项目运行成效:应用案例(需有应用单位的签章)、成果说明(需有详实的数据或材料)、项目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。
5. 多媒体材料:图片和视频材料,图片高清、无水印,不带角标、台标和LOGO,分辨率不低于300dpi,图片大小1MB至3MB,视频分辨率不低于720p,10分钟以内。
以上材料需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盖章材料1套,电子版报送至邮箱gdswlkjxtcxzx@163.com(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单位及项目名称),纸质版寄送地址: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2楼。
(二)截止时间
2025年11月16日
(三)联系方式
联系人及电话:李女士,020-34399662
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
2025年10月21日